馳名中外的貴州茅臺酒,因產于貴州省仁懷縣茅臺鎮而得名。早在清道光20年就已博得“酒冠黔人國”、“茅臺燒春最香冽”、“茅臺村制酒,黔省稱第一”的贊譽。
茅臺酒以優質高梁、小麥為原料,利用當地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,嚴格傳統的工藝操作,精心勾兌,長期陳釀,具有醬香突出,幽雅細膩,酒體豐滿,協調醇厚,回味悠長,空杯留香持久,酒度低而不淡,香而不艷,飲后不上頭、不刺喉的獨特風格,并達到國際高質量標準。
茅臺酒繼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得金獎70周年后,1985年榮獲法國國際美食及旅游委員會金桂獎;1986年在法國巴黎獲第12屆國際食品博覽會金牌獎;同年,茅臺酒包裝榮獲“亞洲之星”包裝獎;1989年又榮獲北京國際博覽會金質獎。同時,蟬聯全國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屆評酒會名酒之冠。
貴州茅臺酒廠是貴州省先進企業,年創匯300多萬美元,1988年被國務院確認為國家二級企業,輕工部的重點骨干企業。茅臺酒遠銷五洲,直接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已達49個。港澳僑胞稱茅臺酒為“祖國之光”、“民族之瑰寶”,并為之寫下贊歌:茅臺美酒盛名揚,與眾不同韻味長;風來隔壁三家醉,雨后開瓶十里芳;外運五洲千戶飲,內銷全國萬人嘗;漫道此酒只乃爾,空杯尚留滿室香。